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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我院学生参加湖南省“我的奥运”祝福北京奥运作品大赛的通知

信息来源: 发布日期:2008-06-21

各单位:

2008年北京奥运会即将到来,为落实好《湖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“我的奥运”祝福北京奥运作品大赛的通知》(湘教通〔2008〕209号)精神,更好的宣传奥运精神,展示我院支持奥运、参与奥运的精神风貌和实际行动,学院决定举办“我的奥运”祝福北京奥运作品大赛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参赛对象

全院教职工和学生。

二、活动时间:

本次活动从2008年6月10日至9月10日。

三、活动内容

活动共有5个单项比赛,分别为:

书写奥运——主题征文活动,稿件体裁不限,字数为500字以上3000字以下。

影像奥运——主题摄影比赛,与奥运主题相关的原创摄影作品,格式为JPEG文件,长边不小于800像素;

书画奥运——主题书画比赛,奥运主题的硬笔、软笔书法和各类绘画(含电脑绘画、FLASH动画)作品评选,书画作品即可以上网提交影印件,也可上交原件;

DV奥运——主题DV作品展评,与奥运、体育相关的原创DV作品,文件格式不限,作品文件大小建议不超过50MB;

博客奥运——奥运主题网页、网站、博客评选,参赛者上传链接网址,博客评选请采用湖南教育网博客系统(blog.hnedu.cn)。

四、具体要求

1.各单位要高度重视,广泛宣传,精心组织,积极参与,确保本单位教职工和学生较大范围地参与。

2.以上5个单项比赛,各机关单位至少参加2项,各院系至少参加3项。每项比赛须按照各赛项要求提交作品,且前三项比赛(影像奥运、书画奥运、书写奥运)要求至少每项上交10份作品,最后两项比赛(DV奥运、博客奥运)要求至少每项上交1份作品;

3.各单位将所有稿件、电子作品以通过网络上传,投送时间为下发通知日至9月10日,请各单位在9月10日前将稿件、电子作品等发送到wuyanpeng@yahoo.com.cn(并注明“我的奥运”作品征集),同时,相关纸质、影像、书画作品等请于9月10日前交至网络信息中心办公室(办公楼202室)。

4.此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,所有参赛作品严禁抄袭转载,否则一切后果自负;

5.上传电子作品不返回,请作者自留稿底。

五、奖项设置

上述五个项目均设一、二、三等奖及组织奖,分为教工组和学生组。学院将给获奖团体或个人颁发获奖荣誉证书,并择优作品报送湖南省教育厅参加评比。

附件1:《“我的奥运”祝福北京奥运作品大赛作品登记表》

附件2:“我的奥运”祝福北京奥运作品大赛活动组委员成员名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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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务处

学工处

网络信息中心

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一日